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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自动监控设施(#2机组CEMS)验收信息公示

来源:第九天空    时间:2022-01-21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及原环保部《关于加快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6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安装使用在线监测设备,并按要求完成在线监测系统的验收工作。深圳市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的委托,深圳市安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自动监控设施#2机组CEMS验收工作

 根据《深圳市水和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验收、运行与考核及数据审核技术指南》(深人环[2018]484号)的要求,现将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自动监控设施#2机组CEMS的验收报告进行公示。

公示日期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验收单位

联网时间

验收全本链接

2022121

自动监控设施

#2机组CEMS-SO2NOX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下沙秤头角

深圳市安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02112

备注:见链接

公示期限:2022121日至2022222日(共15个工作日)。

 链接: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5d2pO2vjhXH2UGeDPXJXZA 提取码: ni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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