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第九天空 时间:2023-08-22
2023年招拍挂居住地块5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1、项目概况
“2023年招拍挂居住地块5项目”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大道与观光路交汇处东侧,用地面积为81942.85m2。本地块的申报主体为“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地块内现状有二类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农用地和广场用地,不曾作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或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本项目地块现状为二类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和农用地不纳入此次调查范围内,其中农用地不属于C类农用地。仅地块内用地历史及现状均为广场用地的区域需开展调查,调查单元面积为33980.92m2。
2、项目责任主体和初步调查单位
项目申报单位是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初步调查单位是深圳市安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3、初步调查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及人员走访,地块中广场用地从绿地到现在未做其他用途使用。地块调查范围内历史上未曾涉及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未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历史上未从事过规模化畜禽养殖和农产品加工活动;历史上未曾作为污水灌溉区,未发生过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地块周边50m范围内无工业企业、无土壤重点监管单位或重点行业企业。通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判定,本项目地块及其周边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污染源,不会对地块土壤产生不良影响,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开展下一步布点采样调查。
4、报告结论
通过地块调查结果判定,本项目地块及地块边界50m范围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污染源。因此,从土壤环境质量的角度,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开展下一步布点采样调查。
在下一阶段的开发利用时,建设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一旦发生由外来污染物、施工过程中使用化学品的意外泄露等原因造成地块污染时或地块后期开发建设过程中发现土壤或地下水(基坑废水)存在颜色、气味异常或固体废物填埋堆积等情况的,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